是否能够记起,我们曾经哭泣

这我一直喜欢的Jim Morrison,在我还没有看过金斯堡的时候,我想我定然是通过莫里森来认识他的,而不是诗歌。我知道摇滚的力量有多大。莫里森的时代是金斯堡的时代,是垮掉一代的时代,是莫里森自己的时代。在莫里森这里,摇滚已经不仅仅是愤怒的问题,摇滚是诗歌,是生命,是死亡。深受垮掉一代影响的莫里森和金斯堡一样,已经成为那个时代和精神中不可绕过去的一个符号。
这是几张他最著名的照片,和同时代诗人金斯堡的魁梧不大一样,瘦小的莫里森却有着和切·格瓦拉一样的魅力:瘦骨嶙峋的躯体和联想到的音乐里那种精神的高亢的对比透露出一种生命的符码;高弹的颧骨和凌乱的乌亮黑发勾勒出了这个年轻的摇滚骑士咄咄逼人的气质,以及那种理想主义散发出来的桀骜不驯。而另一张则在忧郁眼神下透露出来的诗人气质和无可琢磨的另一面。
昼夜交替,无穷无尽, 去奔跑,去躲藏, 突破到彼岸! 我们到处寻欢作乐,追名逐利, 但你是否能够记起 我们曾经哭泣的时刻 突破到彼岸……
深受金斯堡和尼采虚无主义影响的莫里森总在音乐里挑战生命的极限,死亡!死亡!死亡!这个炽热的生命直到最后也在燃烧着绝望的追寻,尽管莫里森到死都没有找到彼岸的答案。
兼为诗人和摇滚明星的莫里森走向极端后终于无法被大多数的乐迷们所认同。正如刘小枫发现真正能够理解基督性不是那些信仰耶稣的芸芸大众的基督徒,却是高呼“上帝死了”的尼采一样;最能理解莫里森的也绝无可能是那些在舞台下欢声狂热的歌迷们。
他是一个疯子,根本不屑于什幺认同,如同我们看到孤傲的里克尔梅在球场上大骂他的球迷一样——无论怎么狂热,球迷和歌迷都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有谁可以理解里克尔梅对足球理念的执拗坚持呢?他们除了欢呼和盲目的狂热,还能做什么呢?当愤怒的莫里斯他在舞台上歇斯底里的地唱到“Break on through to the other side” 的时候 ,大部分的女歌迷们犹如现在那些喜欢快男超女的粉丝一样,只是喜欢他那性感的外貌;而另一部分极端狂热的崇拜分子却把他当成了自我释放的榜样——一种叛逆的代表。可是很少人知道会去理解这摇滚背后的举动和行为对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从根本上说,摇滚所带来的精神和思想和现代世俗的流行文化以及观念都是对立的,它自身的深刻在于站在时代和社会的立场之外进行一种自我个体的审视。就象莫里森写到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演员已经分裂成演员和观众两部分,我们沉迷于观看那些为我们而活,受我们惩罚的演员们的表演。......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据说莫里森死之前希望人们记住他的是“诗人”而不是一个歌手。以一个诗人的身份开始音乐,也以一个诗人的身份结束音乐。摇滚与诗,这是一个玄妙的话题,它们几乎是两个隔壁的邻居。诗人的气质一旦带入音乐,便注定了在舞台上带动的不仅仅是那音乐的节奏更是一种生命的节奏。从莫里森到Patti Smith,再到前些年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鲍勃·迪伦等等,西方摇滚界总有不少的歌手用诗歌的魅力和思想的穿透来点燃那摇滚的激情。
对歌词内涵和意义的开掘本身就已经演化为诗歌的行为,或者说,摇滚脱离了音乐的元素本身就是诗。歌词的审美空间和意义所指无法扩张,也就在相当的层面上失掉了摇滚自身的内涵和品性。莫里森歌手兼具诗人身份,无疑已经加入到诗歌的行列当中来。但他为此也牺牲掉了自己的过多诗性的才华,在与流行文化的对抗当中却耗费了自身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理解。孤独的莫里森尽管拥有成千上万的歌迷,但这,也不过是一种自我理解的自我表达。当摇滚成为绘画、诗歌,当莫里森成为梵高、金斯堡的时候,这个鄙视偶像崇拜的歌手早已把那些芸芸众生的歌迷甩在了背后——就像现在的歌迷们永远无法跟随窦唯的音乐脚步一样——这,才被我们称之为创造的艺术,称之为实验的先锋。
深受尼采影响的莫里森终究在生命的追寻中短短地走完了诗歌和摇滚的历程。在多次的被拘留和牢狱之后,他流亡到了巴黎——全世界的艺术中心。但巴黎的艺术氛围却并没有给予这个年轻诗人予更多的创造和希望。毒品和流亡过早的戕害了一个歌手的才华,还有的他的生命。
我不知道毒品、乙醇、大麻、精神病为什么和会和诗人、歌手、导演、艺术家这样的身份联系在一起,但我知道这绝不是单单一个标新立异的问题。就像何勇被送进疯人院、罗琦被抓、张元被拘留一样,也许正是毒品给予了他们一种迷幻的艺术灵感和惊人的爆发力。也正如有人分析的那样“他吸收一切他需要的东西:书,诗歌,生命,死亡,爱情,毒品,酒精......,使他们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但太多的生命元素却成为他生命不可推卸的负重和伤害。
当莫里森在他的《when the music's over》绝望的喊出“Save us!Jesus! ”的时候,上帝就带他远离了这个布满罪恶整个世界。与同时代出生的列侬,当他在一九八零年被枪杀的时候,莫里森已经在和隔壁的王尔德对谈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他们的墓地正端端正正的排列在一起。
萨特在《论死亡》里说“如果我们生命的意义变成了等死,事实上,死在突然到来时,就只能在生命上盖上自己的意义。”莫思森死于一场他无能预料的吸毒,一生在死亡中体验和生存的莫里森终于脱离了痛苦。
我不明白上帝为什幺要带离这个天才过早的离去。二十七岁的青春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过于的短暂。更何况,对一个处在艺术巅峰的天才来说。可以说在世界的音乐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比他更为年轻早逝的歌手,甚或诗人。正如王超在《天堂里的贝司手》评论那个在一场莫名其妙的车祸当中突然死去的张炬一样,“也许是寂寞的上帝正急于要组建一只天堂里的摇滚乐队”对于莫里森来说,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到天堂的彼岸分明掩饰不住上帝对莫里森的喜爱。
唯有心灵震撼的作品才能够让我们明白生命的奥秘和意义,窥视那生命的符码。我想,莫里森的音乐正是此列。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回过头来谈论他的诗、他的音乐的时候,当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今天中国摇滚和音乐界的时候,我们已经无心去看那一场场无聊的炒闹和哗众取宠。当你看到一群盲目的崇拜者把一个的“摇滚诗人”的桂冠带给那个仅仅依靠沙哑嗓音来获取听众的三流歌手,一种以流行的名义来“摇滚”而讨得市场欢心的时候,中国的摇滚,已不复存在。
因为我们失去心灵的感受已久,失去的心灵的震撼已久。
这是几张他最著名的照片,和同时代诗人金斯堡的魁梧不大一样,瘦小的莫里森却有着和切·格瓦拉一样的魅力:瘦骨嶙峋的躯体和联想到的音乐里那种精神的高亢的对比透露出一种生命的符码;高弹的颧骨和凌乱的乌亮黑发勾勒出了这个年轻的摇滚骑士咄咄逼人的气质,以及那种理想主义散发出来的桀骜不驯。而另一张则在忧郁眼神下透露出来的诗人气质和无可琢磨的另一面。
昼夜交替,无穷无尽, 去奔跑,去躲藏, 突破到彼岸! 我们到处寻欢作乐,追名逐利, 但你是否能够记起 我们曾经哭泣的时刻 突破到彼岸……
深受金斯堡和尼采虚无主义影响的莫里森总在音乐里挑战生命的极限,死亡!死亡!死亡!这个炽热的生命直到最后也在燃烧着绝望的追寻,尽管莫里森到死都没有找到彼岸的答案。
兼为诗人和摇滚明星的莫里森走向极端后终于无法被大多数的乐迷们所认同。正如刘小枫发现真正能够理解基督性不是那些信仰耶稣的芸芸大众的基督徒,却是高呼“上帝死了”的尼采一样;最能理解莫里森的也绝无可能是那些在舞台下欢声狂热的歌迷们。
他是一个疯子,根本不屑于什幺认同,如同我们看到孤傲的里克尔梅在球场上大骂他的球迷一样——无论怎么狂热,球迷和歌迷都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有谁可以理解里克尔梅对足球理念的执拗坚持呢?他们除了欢呼和盲目的狂热,还能做什么呢?当愤怒的莫里斯他在舞台上歇斯底里的地唱到“Break on through to the other side” 的时候 ,大部分的女歌迷们犹如现在那些喜欢快男超女的粉丝一样,只是喜欢他那性感的外貌;而另一部分极端狂热的崇拜分子却把他当成了自我释放的榜样——一种叛逆的代表。可是很少人知道会去理解这摇滚背后的举动和行为对这个时代意味着什么。从根本上说,摇滚所带来的精神和思想和现代世俗的流行文化以及观念都是对立的,它自身的深刻在于站在时代和社会的立场之外进行一种自我个体的审视。就象莫里森写到的那样“我们这个时代的演员已经分裂成演员和观众两部分,我们沉迷于观看那些为我们而活,受我们惩罚的演员们的表演。......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先是在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在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据说莫里森死之前希望人们记住他的是“诗人”而不是一个歌手。以一个诗人的身份开始音乐,也以一个诗人的身份结束音乐。摇滚与诗,这是一个玄妙的话题,它们几乎是两个隔壁的邻居。诗人的气质一旦带入音乐,便注定了在舞台上带动的不仅仅是那音乐的节奏更是一种生命的节奏。从莫里森到Patti Smith,再到前些年获得诺贝尔奖提名的鲍勃·迪伦等等,西方摇滚界总有不少的歌手用诗歌的魅力和思想的穿透来点燃那摇滚的激情。
对歌词内涵和意义的开掘本身就已经演化为诗歌的行为,或者说,摇滚脱离了音乐的元素本身就是诗。歌词的审美空间和意义所指无法扩张,也就在相当的层面上失掉了摇滚自身的内涵和品性。莫里森歌手兼具诗人身份,无疑已经加入到诗歌的行列当中来。但他为此也牺牲掉了自己的过多诗性的才华,在与流行文化的对抗当中却耗费了自身的精神和对生命的理解。孤独的莫里森尽管拥有成千上万的歌迷,但这,也不过是一种自我理解的自我表达。当摇滚成为绘画、诗歌,当莫里森成为梵高、金斯堡的时候,这个鄙视偶像崇拜的歌手早已把那些芸芸众生的歌迷甩在了背后——就像现在的歌迷们永远无法跟随窦唯的音乐脚步一样——这,才被我们称之为创造的艺术,称之为实验的先锋。
深受尼采影响的莫里森终究在生命的追寻中短短地走完了诗歌和摇滚的历程。在多次的被拘留和牢狱之后,他流亡到了巴黎——全世界的艺术中心。但巴黎的艺术氛围却并没有给予这个年轻诗人予更多的创造和希望。毒品和流亡过早的戕害了一个歌手的才华,还有的他的生命。
我不知道毒品、乙醇、大麻、精神病为什么和会和诗人、歌手、导演、艺术家这样的身份联系在一起,但我知道这绝不是单单一个标新立异的问题。就像何勇被送进疯人院、罗琦被抓、张元被拘留一样,也许正是毒品给予了他们一种迷幻的艺术灵感和惊人的爆发力。也正如有人分析的那样“他吸收一切他需要的东西:书,诗歌,生命,死亡,爱情,毒品,酒精......,使他们成为生命的一部分。”但太多的生命元素却成为他生命不可推卸的负重和伤害。
当莫里森在他的《when the music's over》绝望的喊出“Save us!Jesus! ”的时候,上帝就带他远离了这个布满罪恶整个世界。与同时代出生的列侬,当他在一九八零年被枪杀的时候,莫里森已经在和隔壁的王尔德对谈了将近十年的时间——他们的墓地正端端正正的排列在一起。
萨特在《论死亡》里说“如果我们生命的意义变成了等死,事实上,死在突然到来时,就只能在生命上盖上自己的意义。”莫思森死于一场他无能预料的吸毒,一生在死亡中体验和生存的莫里森终于脱离了痛苦。
我不明白上帝为什幺要带离这个天才过早的离去。二十七岁的青春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过于的短暂。更何况,对一个处在艺术巅峰的天才来说。可以说在世界的音乐史上几乎没有一个比他更为年轻早逝的歌手,甚或诗人。正如王超在《天堂里的贝司手》评论那个在一场莫名其妙的车祸当中突然死去的张炬一样,“也许是寂寞的上帝正急于要组建一只天堂里的摇滚乐队”对于莫里森来说,过早的离开这个世界到天堂的彼岸分明掩饰不住上帝对莫里森的喜爱。
唯有心灵震撼的作品才能够让我们明白生命的奥秘和意义,窥视那生命的符码。我想,莫里森的音乐正是此列。三十年后的今天,当我们再回过头来谈论他的诗、他的音乐的时候,当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今天中国摇滚和音乐界的时候,我们已经无心去看那一场场无聊的炒闹和哗众取宠。当你看到一群盲目的崇拜者把一个的“摇滚诗人”的桂冠带给那个仅仅依靠沙哑嗓音来获取听众的三流歌手,一种以流行的名义来“摇滚”而讨得市场欢心的时候,中国的摇滚,已不复存在。
因为我们失去心灵的感受已久,失去的心灵的震撼已久。